气体灭火

有报警功能的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方法

作者:北京消防工程公司   添加时间:2021-02-26 14:17

有报警功能的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方法
1、应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干粉灭火装置间的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相连接,使气体、干粉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工作状态。
2、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应根据系统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的规定,对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气体、干粉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一只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控制器应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记录报警时间;
    2)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规定;
    3)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声光警报器。
(2)应使防护区域内符合联动控制触发条件的另一只火灾探测器或另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系统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控制器应再次记录现场部件火灾报警时间;
    2)灭火控制器的报警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规定;
    3)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4)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5)延时结束,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灭火装置和防护区域外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
    6)灭火控制器应接收并显示受控设备动作的反馈信号。
(3)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控制状态信息、火灾报警信号、启动信号和受控设备的动作反馈信号,显示的信息应与灭火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3、在联动控制进入启动延时过程中,应对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手动插入操作优先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灭火控制器对应该防护区域的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2)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手动停止控制信号。
4、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对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系统的现场紧急启动、停止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启动按钮;
(2)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启动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火灾声光警报器;
(3)灭火控制器应进入启动延时,显示延时时间;
(4)灭火控制器应控制关闭该防护区域的电动送排风阀门、防火阀、门、窗;
(5)延时期间,手动操作防护区域内设置的现场停止按钮,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进行的操作;
(6)消防控制器图形显示装置应显示灭火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停止信号,且显示的信息应与控制器的显示一致。
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