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

常用消防设备维保

作者:亿杰北京消防工程   添加时间:2019-06-13 16:18

常用消防设备维保

一、消防维保控制主机

常用消防设备维保

1、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应符合建筑规范疏散照度要求;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使用照度计测量正常照明时的工作面照度;切断正常照明后,测量应急照明时工作面的低照度。

二、防火门

1、每月查看外观、关闭效果,双扇门的关闭顺序。

2、每季度对于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端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信号。

三、防火卷帘

1、每月查看外观。

2、每季度进行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反馈信号后重定。

机械操作卷帘升降。

3、触发手动控制按钮。

4、发散烟雾或不低于54℃热气测试其自动反应状况。

四、灭火器维护管理

1、各放火小组必须加强对本区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并张贴在灭火器放置处。

2、管理责任人必须依照“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之内容每月检查一次。 检查的内容﹕ 

?灭火器位置应按管理单位之新规划位置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铅封及插销均完好无损,未曾动用。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压力表指针应指向红区或红﹑绿区之间。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一旦发现灭火器失效或曾动用过应马上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更换。

3、管理责任人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专业从事消防设施的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按规定年限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检查的内容﹕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标是否指在绿区。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五、疏散指示标志

1、每月查看外观,核对位置及完好情况。

2、每季度对疏散指示标志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

3、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

4、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