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消防排烟通风设置要求
作者:亿杰北京消防工程 添加时间:2020-11-19 17:59
地下车库消防排烟通风设置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需要供暖的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应采用集中供暖方式。
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划分。
排烟系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孔洞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2%。
2.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
3.房间外墙上的排烟口(窗)宜烟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分布,排烟口()窗)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沿气流方向开启。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应小表8.2.5的规定。
•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需要供暖的下列汽车库或修车库,应采用集中供暖方式。
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划分。
排烟系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机械排烟系统可与人防、卫生等排气、通风系统合用。
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孔洞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2%。
2.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
3.房间外墙上的排烟口(窗)宜烟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分布,排烟口()窗)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沿气流方向开启。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应小表8.2.5的规定。
•每个防烟分区应设置排烟口,排烟口宜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内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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